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日期為今(113)年7月31日,退稅適用對象為今年5月1日至5月31日以網路(含手機)申報、稅額試算以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確認回復,以及稅額試算在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以書面回復之退稅案件。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申報時如有提供金融機構帳號者,退稅款當天直接入帳;未提供金融機構帳號者,也會同日寄出退稅憑單,退稅憑單兌領期限從今年7月31日至9月30日止。若退稅金額未達新臺幣5千元者,可持向票面指定的付款銀行兌領現金;其餘均須提出票據交換才能領到退稅款。退稅款撥付狀況可利用各地區國稅局網站、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站查詢。
該局說明,統計上(111)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超過97%的納稅義務人都選用最節省徵納雙方成本的轉帳直撥退稅方式辦理。納稅義務人若想儘早取得退稅款,明(114)年5月份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記得選擇使用網路申報+「存款帳戶」直撥退稅,可符合首批退稅且直接入帳,省時便捷又安心!
該局溫馨提醒,國稅局不會電話通知納稅義務人於ATM進行退稅程序的相關操作,請民眾留心詐騙電話。如有任何退稅問題,請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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