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為強化納稅者權利保障,落實正當法律程序,該分局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下稱納保官)1名,作為徵納雙方之橋樑,協助進行稅捐爭議之溝通與協調,並受理申訴或陳情及提供行政救濟諮詢與協助等服務。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以下三種情況納稅者可申請納保官協助:一、與稅捐稽徵機關發生稅捐爭議時,請求溝通與協調。二、認為其權益受有損害時,為申訴或陳情。三、依法提請行政救濟時,尋求必要之救濟諮詢與協助。
該分局特別提醒,納稅者如需納保官協助,可向轄屬納保官提出申請,申請方式除書面或言詞外,亦可採網路、電話或傳真方式辦理。納稅者可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ca.gov.tw/)「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查詢線上申辦、納保官姓名及聯絡方式等資訊。
民眾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豐原分局服務管理課陳品穎
聯絡電話:04-25291040分機 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