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日表決房屋稅修正條例,最快 2024 年 7 月起將以家戶為單位,採取全國歸戶,並將非繼承、非出租的非自住住家的稅率,從現行的 1.5%~3.6%,上調為 2%~4.8%,全國 22 縣市預計分甲乙丙三組,各組針對不同持有戶數,適用不同稅率,建商餘屋則採全國統一標準,稅率依照持有年限不同,適用 2%~4.8% 稅率。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根據財政部最新資料顯示,2023 年全國共有約 51.4 萬個家戶持有非自住住家,合計擁有至少 73 萬間非自住房屋,為引導釋出空屋,官方便推動房屋稅條例修法,提高非自用住宅的房屋稅。
張旭嵐指出,囤房稅針對非自用住宅,因此一般家庭僅持有 3 戶以內的自用住宅並不受影響,而修法後的稅率天花板,從 3.6% 拉高到 4.8%,對全台非自住 8 戶以上的囤房家庭,以及餘屋量大的建商影響最為鮮明,假如修法通過,預料市場將出現五大變化。
張旭嵐說明,第一是「房產重新配置」,由於各組別縣市的戶數適用稅率各異,非自住房屋的多屋族,而在節稅前提,房產會逐漸調整,減少在高稅率縣市的持有量,降低整體的持有稅負擔;第二是「出租換取降稅」,比起最高 4.8%,若房產出租並報稅,適用稅率僅 1.5%~2.4%,可望使囤房族將空屋出租。
張旭嵐強調,第三是「捨新屋買中古」,房屋稅是以房屋標準單價、屋齡和路段等條件來課稅,所以越新的住宅,房屋稅越高,在稅率調升的情況下,置產族將更明顯轉向中古屋市場;第四是「傾向預售完銷」,建商為避免銷售期拉長,導致新成屋被課以重稅,原本以成屋為主要銷售模式的建商,更傾向透過預售快速完銷;第五是「大坪豪宅讓利」,高總價產品因銷售期長且稅基較高,對囤房重稅更加有感,因此建商不排除採取更積極的讓利方案,加快大坪數產品的銷售速度。
(首圖來源:台灣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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