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三倍券是政府的贈與,但收到三倍券再捐贈出去,個人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如果採列舉扣除額,可以列報捐贈扣除額。
官員說,三倍券是政府推出的,每人以1,000元換取3,000元的「振興三倍券」。得到的2,000元算是政府的贈與,不用列為所得,免納所得稅。
但是將三倍券捐贈出去,例如一家四口捐贈1萬2,000元的三倍券給公益團體,官員指出,可以列報捐贈扣除額,但記得要向該公益團體索取收據,作為報稅憑證。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三倍券是政府的贈與,但收到三倍券再捐贈出去,個人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如果採列舉扣除額,可以列報捐贈扣除額。
官員說,三倍券是政府推出的,每人以1,000元換取3,000元的「振興三倍券」。得到的2,000元算是政府的贈與,不用列為所得,免納所得稅。
但是將三倍券捐贈出去,例如一家四口捐贈1萬2,000元的三倍券給公益團體,官員指出,可以列報捐贈扣除額,但記得要向該公益團體索取收據,作為報稅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