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創新條例提供智慧機械及5G投資抵減租稅優惠,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企業申請適用這項租稅優惠時,記得留意申請時間、抵減方式二擇一、不得重複適用租稅優惠等三大注意事項。
為鼓勵企業投資智慧機械及5G,立法院2019年6月三讀通過產創條例修法新增第10條之1,納入企業投資智慧機械、5G,當年度支出金額達新台幣100萬元至10億元以下者,可在應納營所稅額30%內享抵減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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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智慧機械投抵優惠為期三年,至今年12月31日止,鼓勵企業加速投資布局智慧機械,早投資、早享受優惠;5G投抵優惠為期四年,至明年12月31日止。
北區國稅局表示,公司若想適用智慧機械或5G投資抵減,應在營利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開始前四個月至申報截止日內,依經濟部建置的申辦系統格式填報並上傳投資計畫等證明文件,並檢附相關申報書及文件送所在地國稅局核定投資抵減稅額,若未在期限內完成線上申辦作業或未如期補正資料,將喪失投資抵減稅額權益。
會計師表示,以今年所得稅申報因疫情升溫全面延長至6月底而言,前述申請期限也延長到6月底。
此外國稅局表示,抵減方式有兩種,一種是以抵減率5%、當年度抵減,另一種是抵減率3%、自當年度起三年內抵減。兩種方式可二擇一,但擇定後在當年度結算申報期間屆滿後就不能變更。
國稅局還說,智慧機械或5G投資抵減可與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租稅優惠併用,企業購置全新智慧機械或導入5G的相關全新軟硬體、技術等支出,如果是以未分配盈餘來投資,可依據產創條例第23條之3規定,適用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租稅優惠。此外,同筆支出若已依其他法令享有租稅優惠,就不能重複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