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主委黃天牧直言,理想上是希望董事、員工薪酬比率要合理,但現實上每家公司有自己政策,金管會很難介入,且對員工和董事薪資分配的問題要很小心處理。目前公司法已明訂公司應在章程訂明以當年度獲利狀況的定額或比率,分派員工酬勞,實務上需視個別公司薪資結構和產業狀況保有適度彈性,不宜在證交法強制規範提撥一定比率。
有立委質疑上市櫃公司賺錢未積極調薪,2018年上市櫃平均年薪101萬元、人均GDP是2.5萬美元;2021年上市櫃平均年薪122萬元、人均GDP是3.3萬美元,但員工報酬成長卻跟不上GDP成長。以韓國、日本為例,從1990到2021年為止,勞動薪酬占GDP比例,韓國從43.8%提高到47.5%,日本從48.8%提高到52.6%,只有台灣平均薪資成長了,但占GDP比卻從51.1%降到43%。指企業營收獲利等成長,辛苦工作的員工都沒有受益。
金管會倡議資訊揭露,但很多公司「死豬不怕滾水燙」根本於事無補,例如2021年公司治理評鑑連三屆倒數20%者有105家、平均薪資低於50萬元者有31家、EPS較同業佳但平均薪資卻低於同業有118家、EPS成長但平均薪資卻下降者有70家。且台灣基尼系數雖低,但有拉大趨勢,是社會痛苦來源之一。
證期局長張振山認為,訂定董事、員工薪酬比要很審慎,有些公司去年賺錢,今年不見得大賺錢,訂了比率明年若發不出錢來怎麼辦?「這是很嚴肅的話題」,涉及合理和公平,自律規範訂更難,因為各產業波動性太高,國外也沒看過有訂比率。
國民黨團10日提案修改《證交法》14條,要求上市櫃公司年度盈餘應提撥一定比率做員工加薪,該一定比率由金管會洽勞動部訂定,但金管會仍反對在證交法中去硬性訂定公司將盈餘提撥一定比率做為員工加薪。最後財委會以「擇期再議」作結,並未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