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衝擊企業,符合一定條件,免辦理110年度營所稅暫繳

稅務會審 2021-08-28

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表示,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下稱營所稅)暫繳申報即將於110年9月1日開始,為減輕營利事業繳稅資金壓力,符合一定條件者,可免辦110年度營所稅暫繳。
該分局說明,依財政部110年8月6日台財稅字第11004598580號令,營利事業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下稱紓困條例)施行期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於110年度營所稅暫繳申報期間內,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所在地國稅局申請免辦理110年度營所稅暫繳:
一、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紓困條例第9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辦法,提供紓困、補貼、補償、振興相關措施者。
二、其他因疫情影響,致短期間內營業收入驟減(例如自109年1月起任連續2個月之月平均營業額或任1個月之營業額較108年12月以前6個月或107年以後之任1年同期平均營業額減少達15%,或其他營業收入驟減情形)者。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為簡政便民,因受疫情影響之營利事業如已依財政部109年7月31日台財稅字第10904595840號令免辦理109年度營所稅暫繳者,可直接免辦理110年度營所稅暫繳,無須再提出申請,或於辦理110年度暫繳申報期間開始前,已依規定申請並經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營所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稅額者,或核准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者,均無須提出申請,可直接免辦理110年度營所稅暫繳。
該分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為配合防疫,請多加使用網路辦理暫繳申報。另稅款繳納金額每筆在3萬元以下者,可於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省時又便利。
以上說明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連絡人:苗栗分局營所遺贈稅課 武傳錦
聯絡電話:037-320063轉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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