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蘇貞昌昨(1)日拍板《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購買節能電器的優惠截止期限,將延長至2023年6月14日截止。財政部推估,本次修法後實施首年可能稅損約48.6億元,但也可抑制二氧化碳,且節省電費估約52.85億元。
行政院院會昨討論通過該修正案,修法若經三讀,原有節能家電貨物稅減徵優惠,將會延長兩年到2023年6月14日,亦即在截止日以前購買節能家電者,都可以申請享有相關貨物稅減徵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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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購買節能電器相關優惠,對促進節能減碳成效顯著,一年省下4億度的電,相當於減少22萬公噸碳排放,同時也減輕民眾負擔。
賦稅署長李慶華說,該措施於2019年6月15日起實施首年期間, 節能電器銷售量增加309萬台,相較業者原本銷售量218萬台,增幅將近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