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23日指出,統一投信劉姓、張姓經理人長期在基金操盤期間,用人頭戶同步買賣相同股票,且公司竟對基金經理人手機完全無控管,依法處以180萬元、且解除二位經理人職務。

由於統一投信內控疏失大,金管會還停止總經理、內部稽核主管三個月執行業務、且限制四大業務,並且命令統一投信委託非該公司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事務所之會計師,針對其改善後之內部控制執行情形進行專案審查。

統一投信受到的四大業務限制,一是最近三個月內不得向金管會申請投資外國事業或設立分支機構、在大陸地區參股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二是最近半年不得申請擔任境外基金總代理人、兼營期貨信託事業。

三是公司內部控制之設計或執行有重大缺失,金管會得退回或不核准其申請(報)募集基金案件。四是申請政府基金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將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