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發票兌獎新規不明確財政部:會再檢討

新聞媒體 2021-09-30

財政部擬修正發票給獎規定,限制不合常規交易取得發票的兌獎資格,今(29)日遭立委質疑新規用字過於模糊、不明確,財政部長蘇建榮答詢表示,本案目前還在預告中,考量未來查核實務,如何將違規樣態明確化,財政部會再檢討。

根據現行規定,消費者若以不正當方法套取或冒領發票獎金,財政部將追回獎金;但是這樣還不夠,財政部近來發現有心人士透過分散消費或付款,取得大量小額統一發票,因而單一年度中獎多張發票,財政部已預告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擬將此類獎金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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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沈發惠今日於財政委員會質詢指出,針對前述樣態,財政部提出的修正文字為「以不合常規之交易或付款方式,分散取得大量小額統一發票」,但是不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恐怕有行政裁量權過大之虞。

蘇建榮表示,對於稅務相關的稽徵而言,若將違規樣態寫得太明確,反而規避空間會擴大,像是明訂十張以上小額連開發票違規,就可能會有人連開九張發票,主張自身合規,因此訂定規則也很困難。

蘇建榮指出,違規套領發票獎金的樣態很多,像是成立空頭公司開立無交易事實發票、商號負責人自開多張發票兌獎等,很多時候要個案認定,雖要檢討法規明確性問題,卻也要顧及實務認定的需求。

統一發票給獎辦法修正預告11月8日,蘇建榮表示,修正草案仍在預告期,既然外界對於新規用字仍有疑慮,財政部會再帶回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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