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新聞網 旺得富、馮恩惠
大老婆獲贈逾9成遺產,應以受益比率負擔遺產稅。(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最近鬧很大的3億股票遺產稅風波,因大老婆和3子女拋棄繼承,讓私生女獨背5735萬遺產稅,引發社會爭議,網稱是「大老婆的逆襲」,如今踢到鐵板了!大法官判《遺贈稅法》部分違憲,要財政部在2年內修法,也就是大老婆獲贈逾9成遺產,應以受益比率負擔遺產稅,而不是讓僅繼承1567萬元的私生女,付所有遺產稅。退休理財顧問廖嘉紅(R姐)認為,鑽法律漏洞實在不可取。
R姐在臉書「R姐財富方舟-廖嘉紅」表示,2016年陳姓男子將價值3億元的鋼鐵公司股票贈與妻子,並申報免贈與稅。2017年陳男去世,妻子和3名子女拋棄繼承,6歲私生女成為唯一繼承人。
北區國稅局認定,陳先生在生前2年內贈與妻子的股票,應計入遺產總額。根據《遺贈稅法》,陳先生去世時這些股票的淨值為3億868萬元,計入遺產總額後,遺產淨額為3億2435萬元,導致6歲的私生女需要繳納5735萬元的遺產稅,卻只繼承了1567萬元的遺產。
私生女提起行政訴訟,憲法法庭的判決結果,《遺產與贈與稅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規定違憲。財政部官員解釋,死亡前2年贈與配偶的財產與計入遺產總額,依法課徵遺產稅,此規定並未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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