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放款1月大減396億元,行庫高層認為可能有四大原因,除年關資金效應退燒及去年12月為因應財報所需的企業作帳需求,另外二個重要的原因,則和土建融遭壓縮,以及今年農曆年假太長,使中小企業主為避免年假期間利息照付,主動「縮手借款」有關。
行庫高層指出,企業戶在年底前都會透過短期貸款來美化財報的帳上現金流,通常一過完每年的12月,當財報的作帳需求不再,就會償還一部分當初為作帳而借的借款,這是歷年來最常見的季節因素,因此1月放款量較前一年12月衰退,已成每年的常態。
不過今年1月放款量較去年12月減少396億元,比起2021年1月較2020年12月減少幅度大得多。統計顯示,2021年1月較2020年12月,中小企業放款量僅減少73億元,因此今年1月較去年12月中小企放款減量396億元,等於超出快五倍。
所以如此,行庫高層認為,主要是多家行庫已陸續來到銀行法第72條之2的「上限」,因此必須壓縮土建融放款,以及今年的年假天期是近幾年來最長,使借款戶想省利息錢,不願在此之前作生產備料等借款有關。
據了解,在中小企業放款統計上,中小型建商也有一定分量,在各大行庫占比分布,依照放款結構的不同,有些在兩成以內,但有的則超過五成,除中小型的建商放款,另一種類型就是貿易融資,例如三商銀(華南、第一和彰化)就是以貿易融資戶為其中小企業主力戶。
行庫主管分析,也因此,一旦土建融放款受到銀行法第72條之2的挑戰,行庫的中小企業放款總量也會受到影響。
行庫主管同時指出,即使減少396億元的放款,但比起去年11月,1月的放款仍淨增加700多億元,可見得建商提前動支營運周轉金等放款對中小企業放款增加的效應仍在,2月的變化將成為另一個重要的觀察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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