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發行之82年版精鑄新臺幣流通套幣,具有法償效力,又面額固定,有流通性,兼具貨幣與貨物雙重性質,營業人銷售該等套幣准按銷售金額扣除面額部分之差額課徵營業稅。其分枚銷售者,亦同。(財政部82/04/13台財稅第820119861號函) 文章出處:http://www.ttc.gov.tw/ct.asp?xItem=91894&CtNode=97&CtUnit=40&BaseDSD=31&htx_lawID=13199&htx_lawVerID=89756&nowPage=73&pageSize=10&xiList=91892,91893,91894,91895,91896,91897,91898,91899,91900,9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