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持續推動「信託2.0」,為鼓勵銀行積極發展整合性信託業務,金管會擬修法,將整合性信託業務推動表現納入對銀行理專的薪酬考核與對分行的KPI要求中。
因應台灣高齡化與少子化趨勢,金管會自2020年推動「信託2.0」,目前共43家銀行兼營信託業務。為進一步鼓勵業者積極結合信託制度推動整合性業務,金管會擬修法引導業者對信託業務訂定合理考核標準,以強化業者對信託業務發展的重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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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局主秘童政彰表示,此次修法主要有2項重點,第一,要求銀行在訂定信託業務員薪酬制度時,將結合信託制度推動整合性業務的貢獻度納入考量;第二,銀行在辦理內部相關單位評核時,此貢獻度應有合理的評核比重。
過去銀行針對理專和分行營業單位的業務評核,信託業務比重相對較低,透過此次法規修訂,金管會盼鼓勵銀行持續推動整合性信託業務,把此業務表現反映在對銀行理專的薪酬考核與對分行的KPI要求中。
舉例而言,銀行過往針對以房養老業務,多半歸類在授信業務評核,不過,未來若理專能適時導入搭配安養信託業務,將傳統放款業務和現有信託業務作結合,積極推動整合性業務,表現將納入薪酬考核中。
童政彰表示,「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修正草案預告期定為60天,各界可在預告期間內,至金管會網站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