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營業用車輛牌照稅10月1日開徵,隨疫情之下宅經濟興起,物流、貨運小貨車增加,帶動開徵輛數25.8萬輛,年增2.44%,稅額也成長至新台幣11.4億元,年增2.28%。
財政部今天委請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處舉辦「110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開徵記者會」,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處長黃惠玲提醒,繳款書近日已陸續發出,車主記得在11月1日前完成繳納,每逾2日將加徵1%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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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1年開徵2次,10月開徵對象僅營業用車輛,課稅期間為下半年牌照稅,統計開徵輛數共25.8萬輛,年增2.44%,稅額新台幣11.4億元,年增2.28%。
黃惠玲分析,開徵輛數較去年同期成長6100輛,主要以小貨車增加最多,推測應與疫情催生宅經濟發酵有關,進而使物流、貨運小貨車增加。
六都中以台北市開徵輛數年增4064輛最多,推測是與物流、貨運大多設籍於北市有關,台南開徵輛數則年增1654輛,應該是受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發展帶動,使對貨車需求增加。
黃惠玲提醒,受疫情影響的車主,若無法如期繳納牌照稅,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最長可延1年或分3年繳納。車主若長時間不使用車輛,也可辦理停駛或繳銷,按日計徵牌照稅,未使用天數則不需繳納。
財政部則表示,牌照稅繳納管道包括金融機構代收(不含郵局)、長期約定轉帳、便利商店繳款(3萬元以下)、信用卡、ATM轉帳、活期存款帳戶轉帳及晶片金融卡網路繳納等;採約定轉帳者,記得在繳稅截止日,預留足夠金額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