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3)日審查房屋稅及貨物稅修法草案,雖然囤房稅相關議題擇期再審,不過攸關民生的節能家電、車輛汰舊換新退稅延長,在朝野共識下,依照政院版本順利通過委員會初審,二大退稅優惠有望延長。
為促進節能減碳,《貨物稅條例》當中,針對新購節能家電、汰換舊車並購買新車,都訂有相關退稅條款,其中車輛汰舊換新退稅優惠,已經屆期落日;而現行的節能家電退稅條款,也即將在今年6月14日落日,行政院已針對二項優惠相繼提出草案,延後優惠落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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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針對車輛汰舊換新的草案,行政院版將適用退稅的舊車定義,其出廠年限從六年以上,限縮為出廠十年以上者,才算舊車。立委民進黨立委林楚茵提到,由於此項修法將回溯適用,擔心在修法過渡期間報廢的舊車,可能無法滿足新版十年以上的認定基準。
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院版法案針對過渡期間的案件,已依據信賴保護原則,讓此類案件得以適用原條文的舊車認定方式,只要六年以上減徵退還新汽車貨物稅,亦能適用退稅優。
依據委員會通過條文,車輛汰舊換新退稅優惠將延長五年,至2026年1月7日才落日;節能家電退稅優惠,則是延長二年,於2023年6月14日落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