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109年度綜合所得稅最後一批(第3批)退稅,將於111年1月20日當日直撥轉入受退稅人指定的金融機構帳戶,或寄出退稅憑單,請納稅義務人特別留意。
該局指出,本批次包含逾期申報的退稅案件,或原來已經申報繳納,經核定後有溢繳稅款的納稅義務人。不論金額大小,國稅局將於農曆春節前主動把溢繳的稅退還!民眾如接獲退稅憑單,請儘速於111年3月18日前,持向指定的金融機構兌領或提出交換。
該局特別提醒,退稅憑單金額不滿5千元者,可向憑單上指定的付款銀行兌領現金,其餘均須提出票據交換。但逾期則須至4月底轉開國庫支票後才能領取。此外各地區國稅局網站及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於退稅日後開放查詢綜合所得稅退稅撥付狀況,歡迎持自然人憑證上網查詢。
該局籲請納稅義務人於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多多採用存款帳戶退稅,於退稅當日稅款立即撥入,完全沒有退稅憑單遺失、污損或過期須申請補發或延期等浪費寶貴時間的問題,一舉多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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