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6購貨經補貼運費者應依折讓處理

最新法令 2021-06-18
○○公司向糧食局(編者註:現為農糧署)購買飼料米,由糧食局補貼運費,核屬該局銷貨折讓性質,應由貴公司書立「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依照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0條規定辦理。(財政部75/10/03台財稅第7528362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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