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償失!新光金(2888)去年3月運用新光人壽剛落成的新板傑仕堡C棟商務旅館,讓旗下子公司所有主管進行1人1室的居家辦公演練,還提供團體有氧課程,2天1夜每人要價4,400元,遭員工質疑「自肥」,金管會近期完成調查,今(22)日分別由銀行局與保險局各開出200萬元及260萬元罰單,合計新光金遭罰460萬元,比傑仕堡與新壽實際交易金額251萬元還要高。
去年為防止新冠疫情擴散,各公司行號與金融機構紛紛從農曆年後實施異地備援及居家辦公,但居家辦公應該在家中,不過新光金員工爆料,董事長吳東進要求各公司人資以異地備援演練之名,強迫主管及員工排班至私人開設的「新板傑仕堡」園區,以挹注健身俱樂部與旅館營收,2天1夜演練費用4400元包含住宿費3600元與健身課程800元,費用全由公司埋單,似有「自肥」的嫌疑。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今日表示,金管會收到民眾陳情後檢查局展開調查,決定處以260萬元罰鍰。主要原因「不是因為新光金自肥」,而是其關係人交易的內部處理流程,沒有依照內控執行,事前評估未依法定程序,且交易程序沒有完備,所以開罰。
經金管會發現,新光人壽辦理「居家辦公演練」,參加人員個別刷卡給付相關費用,予利害關係人及實質利害關係人,再向該公司請款核銷,截至2020年9月交易金額合計達251萬元,過程僅依集團人資主管會議,未循內部分層負責於事前簽報完成相關活動規劃,且未於事前審慎評估辦理辦公演練費用,而是在辦理過程中評估全年度費用總額可能超過概括授權金額,才提報去年4月董事會決議通過,該筆交易未落實執行利害關係人及實質利害關係人交易相關內部規範,開罰200萬元,加上辦理研修課程及調高餐費,未依董事會通過的不動產出租交易與餐費上限條件辦理,也開罰60萬元,因此合計開罰260萬元,比實際新壽與傑仕堡的交易金額251萬元還高,金管會並要求上開缺失要同步檢討人員責任,以資警惕。
另外,銀行局同樣開罰200萬元,主要是因為金控跟人壽是不同主體,經查金控內部也有同樣程序不完備的情形 。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說,新光金主管去年3月1日至4月17日至板新傑壁堡「異地上班及居家辦公演練」,雖然交易金額未超過500萬元,符合概括授權經理部門依內部作業規範辦理之範圍,但未依內部作業規範,檢具交易相關文件、契據或交易條件未優於其他同類對象之證明文件,並依分層負責程序簽報後辦理。因此往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