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國稅局表示,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應補稅案件已陸續於1月上旬寄發核定稅額通知書及繳款書,限繳日期為1月16日至25日。本周六起可以繳納。
台北國稅局官員表示,依稅捐稽徵法規定,送達要送到住居所,納稅人看看自己去年報稅時,住居所填那裹,補稅單就會送達到那裹。「現在應該都完成送達了。」可能送達戶籍所在地,可能送達現住地,看去年當時納稅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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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國稅局指出,本次補稅案件主要補稅原因有幾項,包括納稅義務人短漏報所得、重複列報扶養親屬或扶養未符合規定的其他親屬、稅額計算錯誤、未依規定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致減列扣除額等。
各國稅局的108年綜所稅補稅案件限繳日期都一樣。北區國稅局補稅案件約7.8萬件,補稅金額達11.4億餘元。台北國稅局官員說,今年不透露補稅件數和補稅金額。
納稅義務人收到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後,如對於核定或補稅內容有疑問者,可逕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之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查詢。官員說:「稅單上面都有承辦稅務員的電話,直接向稅務員詢問最快。」
官員提醒,3萬元以內的稅款都可以到便利商店繳款,不必跑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