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愛心辦稅,訂定輔導期間鼓勵貨物稅廠商誠實申報繳納稅款

稅務會審 2022-03-12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表示,貨物稅查核作業訂於本(111)年4月1日起執行,惟基於愛心辦稅,自即日起至3月31日止為輔導期間,請貨物稅廠商於輔導期間誠實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將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自動補報補繳加計利息免予處罰之規定。
該分局特別表示,為遏止逃漏稅,維護租稅公平,將加強查核貨物稅產製廠商之應稅貨物,產銷及申報出廠數量、銷售價格或完稅價格是否異常、私製應稅貨物未辦理貨物稅廠商登記或產品登記、主機或壓縮機用於冷凍冷藏設備100%做為冷凍冷藏設備並已核發證明者,是否已改變用途、應稅零組件是否有組裝成應稅貨物出廠而未繳納貨物稅之情形、原核准免稅車輛因改變用途、轉讓或移作他用是否有補繳貨物稅。該分局提醒貨物稅廠商請自行檢視帳證是否已依規定報繳,如發現因疏忽產生短、漏報貨物稅之情事者,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向所轄之國稅局補報並加計利息補繳所漏稅款,將可免罰。
如對上述說明有任何問題,請利用該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連絡人:苗栗分局 銷售稅課   范育嘉
連絡電話:037-320063分機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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