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表示,首次報稅或本人及配偶均未以納稅義務人身分辦理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且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應依規定辦理者,只要符合稅額試算服務之適用條件,可於110年2月15日至3月15日向國稅局申請「適用」或「不適用」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等事項。該分局列表說明如下:
申請項目 | 申請人 | 申請方式 | 跨區申請 |
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 | 納稅義務人本人及其配偶108年度 均未以納稅義務人身分辦理綜合 所得稅結算申報者 |
█線上申請 █臨櫃申請 |
可 |
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 | 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受扶養親屬 | █線上申請 █臨櫃申請 █郵寄、傳真申請 |
可 |
變更稅額試算各項書表郵寄地址 | 納稅義務人本人 | █線上申請 █臨櫃申請 █郵寄、傳真申請 |
可 |
撤銷原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 |
限曾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之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 | █線上申請(僅原先採線上申請不適用者得以線上申請撤銷) █臨櫃申請 |
否。請至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 |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上述申請事項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經財政部審核通過的電子憑證、已註冊健保卡或透過內政部TAIWAN FidO臺灣行動身分識別,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https://www.etax.nat.gov.tw)申請;也可以採書面或親洽各地區國稅局申請。如您對上述說明有任何問題,請利用該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連絡人:苗栗分局綜所稅課 蔡宗陽
連絡電話:037-320063分機 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