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爭取取代香港金融中心地位,金管會推動「媲美星港」財富管理2.0方案,開放資產破億元以上的高階客戶財管新制,2021年元旦正式上路,金管會今(31)日宣布,有9家銀行遞件申請,最後只核准3家,包括中國信託、兆豐銀行、上海商銀(5876)等三家銀行正式開辦。券商則有6家申請,元大證、兆豐證、永豐金證與國泰證4家獲准開辦。
金管會於8月7日訂定發布「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並分二梯次受理銀行申請辦理本項業務。第一階段是9月15日,共計9家申請、金管會還對銀行預定主要業務負責人面談後,最後,中信銀、兆豐銀及上海銀等三家銀行獲准開辦此項業務,一次核准可開辦三年。第二批受理期限為2021年2月,預計第2季公布審查結果,之後將視業務發展及銀行辦理情況,受理業者申請。
外傳包括國泰世華銀、台新銀未獲准開辦此類高資產財管是因為理專舞弊案遭刪除資格。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說,此次核椎這三家是因為它們在業務規畫、配合政策與風險管理,「相對」表現較好,配合政策包括新南向、資金回流及紓困振興貸款等,第一批沒有通過的六家,第二批來申請還是有機會。
若獲得金管會申請核准的銀行,可以對高資產客戶提供8大項金融商品及服務,包括:銀行發行的外幣金融債券可連結衍生性金融商品或結構型債券、OBU可對高資產客戶提供台股衍生性金融商品、高資產客戶投資外國債券可不受信評限制等。
黃光熙表示,本次同意這三家銀行辦理本項業務,除考量該等銀行在業務規畫、公平待客評核結果等較佳外,並審酌其配合政府重要政策情形,包括新南向政策、資金回流以及紓困振興貸款方案等相關政策;並審視該等銀行為辦理高資產客戶理財業務,在人才培育與配置、商品研發、報價與評價能力、客戶投資風險管理等相關資源或資訊系統之投入。
黃光熙表示,為進一步明確並強化銀行之督導管理責任,金管會表示,將要求經核准之這三家銀行之董事會,應設置「問責委員會」,若有重大疏失,將透過問責制度,追究應當責的督導管理人員責任,最高可問責到財富管理最高負責人,還沒有到董事會層次。
至於券商同樣開放高階資產財管方面,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經審查109年12月底前已送件申請之6家證券商後,本次計有元大證券、兆豐證券、永豐金證券及國泰證券等4家證券商獲核准辦理,剩餘1家還在審核中,1家因為被裁罰而沒有獲准,券商沒有分階段,採隨申請隨審制度。
為因應高資產客群理財服務之需求及推動我國證券商理財產業升級,,就證券商對可投資資產淨值達新臺幣1億元以上之高資產客戶提供理財服務進行法規鬆綁,經審查109年12月底前已送件申請之6家證券商後,本次計有元大證券、兆豐證券、永豐金證券及國泰證券等4家證券商獲核准辦理。其中可獲擴大複委託、財富管理管理與債券自營三項都核准的有元大證、兆豐證二家,永豐金證與國泰證則獲准開放複委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