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產物保險辦理保險業務有11項缺失,金管會開罰!金管會指出,第一產物保險公司在辦理汽車保險收費作業,有支票發票日逾保險契約生效日2.5個月的情形,且支票開立對象不符合法規獎優措施對象,其他還有十大缺失,依法核處罰鍰新台幣300萬元及六項糾正。
金管會指出11項缺失包括:一、第一產辦理汽車險收費作業,有支票發票日逾保單生效日2.5個月的情事,且支票開立對象不符合獎優措施資格條件規範對象。且公司業務員未以收取保費原始狀態,而是透過該業務員金融帳戶轉帳解繳公司者,對不同要保人以卡號相同信用卡繳交保險費,沒有了解原因並審查合理性。
二、銷售「汽車延長保固費用保險」未依保險商品內容評估並簽署承保;三、辦強制車險未依授權發布的保險費率表收費,與規定不符;四、辦理商業火災保費核算作業,未依送審商品費率出單;五、辦理投資管理作業,對投資小組及授權管理流程制度設計不符內部牽制原則及第二道防線內控監督機制。
六、保險商品銷售後管理小組會議對費用(率)適足性分析,未依完整損失率適時檢討評估;七、辦理汽車險收費,有保代代收現金繳交的單張保單保險費逾新台幣5萬元以上者;八、辦理50人以下團體傷害險業務,未依團體傷害保險示範條款以平均保險費率計收保費。
九、受理太○保代解繳保費過程雖有持續進行催收程序確保債權執行,但仍有延誤繳回或未解繳保費的情事;十、辦理利害關係人交易對象建檔作業,有漏未建檔情形。
十一、辦理核心主機請購作業,未充分說明、分析及比較廠商差異並留存紀錄,核心系統擇定、廠商遴選及專案管理等作業,沒有完整成本效益分析評估內容並留存紀錄,且所訂財務請購辦法未訂定排除審查及決議程序相關規範,另辦理電腦系統資訊安全評估作業,評估報告有欠完整,且未送稽核單位辦理追蹤覆查、辦理內部網路及伺服器安全性管理作業,有未建立VPN異常連線紀錄及檢視機制,及正式環境的伺服器區未配置防火牆區隔控管等。
第一產險11項缺失 金管會開罰300萬元 雙11買氣旺 兩岸電商傳捷報 momo 3分鐘破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