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軍公教課稅規則不一樣

新聞媒體 2021-01-06

勞工與軍公教族群,都有提撥薪資、存進退休金的制度,但兩者的課稅規定不同,財政部賦稅署表示,勞工若依勞退新制自提,模式是「先免稅、後課稅」,不過領取時有一定額度不課稅;至於軍公教族群,則是「先課稅、後免稅」,一開始提撥時要計稅,但是未來領回時可享免稅。

官員表示,目前各行各業的勞工,依照勞退新制規定,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的退休金,可不計入提繳年度的薪資所得課稅;等到勞工退休領取退休金時,還可以再依《所得稅法》規定免稅,譬如採分期領取者,全年有78.1萬元扣除額度,領超過才要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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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表示,至於公務人員、政務官、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現在每個月按一定費率自薪資所得中提撥的退撫基金費用,則要算在提撥年度的薪資所得,要先報繳綜所稅;等到未來領取退休金時,才可以依《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規定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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