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19記帳士法第35條規定之專業訓練單位開辦課程收入免徵營業稅

最新法令 2021-06-18
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公會(編者註:現為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公會)經核准為記帳士法第35條規定之專業訓練單位者,其舉辦專業訓練課程所收取之收入,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5款規定免徵營業稅,並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4條第7款(編者註:現行同辦法同條第8款)規定免開立統一發票。(財政部100/03/17台財稅字第10000029340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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