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人申請營業登記,經核定應使用統一發票後,如確無銷售貨物與勞務之情事,尚無須使用統一發票,雖未於限期內領用統一發票購票證購買統一發票及申報統一發票明細表,應免依營業稅法第47條第1款「核定應使用統一發票而不使用」之規定處罰。(財政部78/04/07台財稅第780079908號函) 文章出處:http://www.ttc.gov.tw/ct.asp?xItem=92387&CtNode=97&CtUnit=40&BaseDSD=31&htx_lawID=13199&htx_lawVerID=89756&nowPage=118&pageSize=10&xiList=92375,92377,92378,92379,92380,92381,92382,92383,92385,92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