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員工健檢 扣繳方式有別

新聞媒體 2025-02-19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企業支付員工健康檢查費用,是否須辦理扣繳?國稅局表示,如果是屬於法規要求,這筆費用不算員工薪資所得,免辦扣繳;但如果是在法規以外,額外增加健檢次數及負擔,則屬於員工薪資費用,公司應併計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

國稅局表示,公司按照職安法相關規定,必須對在職勞工施行健康檢查所負擔費用,視為職工福利,而非員工薪資所得;但在法規之外另外增加檢查次數及項目負擔,則屬營利事業對員工健康檢查補助,應列為薪資費用,至於員工取得補助核屬《所得稅法》薪資所得,依法應併計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

舉例來說,甲公司2019年依法對從事特別危害健康工作的勞工,定期施行特定項目健檢費共20萬元,另補助員工一般性定期健康檢查費用50萬元,則甲公司在辦理當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時,應將上述健康檢查費用分別列報於職工福利20萬元及薪資費用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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