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這場改變全世界的流行病風暴,不僅顛覆商業經營的既有秩序,也成為企業「利害關係人資本主義」(Stakeholder Capitalism)的催化劑,企業除了要對公司股東負起責任,也被期許必須回應更多利害關係人的需求。
「減碳」已成為今日企業不可迴避的重要課題。根據《2022臺灣企業領袖調查》,目前全世界已有22%的企業做出淨零排放承諾,26%已做出碳中和承諾;在臺灣,在受調查的224家企業中,也已有9%表示已做出淨零排放承諾,並有66%的企業表示正朝著淨零排放/或碳中和承諾努力。顯示多數企業已了解到環境議題的重要性,部分企業更進一步公開做出減碳承諾,從營運的各環節實際踏出減碳步伐。「董事會」在企業的ESG發展上,又應扮演怎樣的角色?企業在不同的ESG營運階段,董事會的監督引導重點各有不同,以下分為起步期、發展期與領導期三個階段說明:
一、起步期
董事會在企業ESG起步期的執行重點工作有二,一是掌握利害關係人議合的情形:透過多元途徑蒐集各利害關係人的意見與關注重點,並進行ESG指標評估,鑑別出企業的重大性議題;同時,將相關利害關係人議合成果,整合至企業的營運思維與決策,作為營運方針的參考依據來源。
二是監督企業ESG制度辦法建置與運作:為確保企業落實ESG作為,董事會需監督企業ESG制度辦法的訂定是否完備,並追蹤ESG相關議題之行動方案執行情形。
二、發展期
在企業於永續經營策略中擬定ESG計畫後,董事會必須監督這些計畫付諸實行的情況,包括企業文化的建立、推動跨部門內部組織的賦能、與高階主管薪酬的連結具體作為等等,以確保ESG策略所設定之具體目標能順利達成。
近年有越來越多國內外企業,將減碳績效與高階經理人的薪酬連結,根據《2022臺灣企業領袖調查》,臺灣有8%的受訪者指出,公司的溫室氣體排放目標包含在個人年度獎金或長期薪酬制度之中,全球則有13%的受訪企業領袖如此表示。透過適當的衡量指標,將ESG作為與高階管理階層的績效評估及薪酬連動,將更能確保高階主管對ESG計畫的重視,積極回應外界對於企業落實ESG的期待。
三、領導期
處於ESG領導期階段的企業,在社會中應足以作為標竿,引領產業價值鏈落實ESG的行動,並接軌國際永續趨勢。如透過永續倡議,承諾將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具體作為包括盤查碳排後規劃投入資源,並採取具體節電減碳作為,以降低對氣候與環境的衝擊等。從企業自身出發推動永續行動,並藉著倡議擴大跨產業的交流,發揮更大的影響力,協助更多企業可以透過ESG各面向的實踐,提高整體社會的ESG意識。
雖然各企業面臨的ESG議題,因行業別和企業本身營運成熟度而異,並沒有一體適用的做法。然而,可以肯定的是,董事會在指導管理層進行企業核心能力、選擇ESG議題以至於有效運用資源落實ESG行動等,都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董事會應帶領企業辨識重大攸關之ESG議題,管理ESG風險並掌握ESG機會,才能協助企業創造出長期永續價值,奠定企業永續經營的基業。(本文作者李宜樺為資誠永續發展服務公司董事長;趙永潔為資誠永續發展服務公司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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