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友-KY涉嫌財報不實案讓簽證會計師查核責任成各界關注焦點。為強化會計師事務所品質管制責任,提升會計師查核簽證品質,金管會近日宣布修正「會計師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查核簽證核准準則」部分條文,強化落實三大面向,並於近期發布。

 

金管會指出,此次修法並非針對個案,而是近年來審計品質的提升已成為國際趨勢,因此在日前邀集會計師業者召開座談會,對於提升審計品質的重要性及強化審計監理效能達成共識。

 

金管會指出,主要修正重點有三項:一、強化會計師工作經驗及進修規定:目前可辦理簽證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約40幾家,此次修法將會計師應具備的工作經歷由3年提高至5年,並限於執行或協助執行財務報告之簽證工作,又考量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簽證案件品質管制複核之需求,將具備上開經歷之人數從2人提高至3人。

 

另明定會計師事務所申請辦理簽證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業務之會計師,其最近一年之進修時數由現行至少應達20小時提高為4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