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今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將從8月1日起列冊管理,目前統計列冊管理的被繼承人共2064人、土地1萬2133筆、建物808棟、土地總面積438公頃,若以今年的公告現值估算,總價值超過184億元,新北市地政局呼籲繼承人盡速辦理繼承登記,否則移請財政部公開標售,甚至歸屬國庫。
地政局表示,依規定,土地、建物從繼承開始開始算起,6個月內就應辦理繼承登記,逾期未辦理者,每超過1個月,就會處登記費1倍的罰鍰,最高可達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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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局指出,若超過1年仍未辦理繼承登記,地政事務所會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公告3個月並通知繼承人申請登記,超過期限仍未辦理登記者,將由列冊管理15年;期滿後會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所得金額會保存10年,若無人申領,將全數歸屬國庫。
地政局表示,如果是因繼承人數眾多,難以整合協議分配遺產或會同辦理登記,可依據土地登記規則第120條及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由其中1人或數人代表全體繼承人申請登記為公同共有,達成協議後再辦理遺產分割,以保障產權及避免逾期受罰。
地政局補充,民法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扶養及財產繼承並無性別差異,不分性別均有扶養之義務及繼承財產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