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法修正罰則還要喬

新聞媒體 2021-10-15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13)日審查《關稅法》修正草案,希望強化貨棧管理、提高罰則,不過其中針對連續處罰卻未改正情況,現行法規是「得」處罰,有立委認為應改為「應」處罰,以遏止業者不斷違規,但財政部認為法律體例應一致,也希望保留行政機關裁量權。

最後包括提高貨棧罰則、保稅運貨工具所有人違規罰則等共15條相關條文須保留黨團協商,其餘則照院版草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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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財委會昨日也審查《海關進口稅則》修正草案,主要是履行台貝(貝里斯)、 台巴(巴拉圭)經濟合作協定及台宏(宏都拉斯)自由貿易協定的關稅減讓承諾,此案則依行政院版本無異議通過。

為明確規範轉運、轉口貨物的通關、申報及強化貨棧管理,財政部提出關稅法修法草案,其中針對貨棧及貨櫃集散站業者違反相關規定罰鍰,從原本3萬元一舉提高至300萬元。

相關裁罰條文由於討論到最後仍無共識,共15條保留黨團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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