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借950萬給兒子買股 卻被課贈與稅70萬 不服最好提出5大證明「逆轉勝」

新聞媒體 2024-08-26

 中時新聞網 旺得富馮恩惠

爸爸如果想要證明拿大筆錢給兒子,是借款而非贈與,最好準備5大證明,才能避免補繳贈與稅。(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爸爸如果想要證明拿大筆錢給兒子,是借款而非贈與,最好準備5大證明,才能避免補繳贈與稅。(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父母疼愛子女,金援是人之常情,如果贈與超過免稅額244萬元(98~110年免稅額220萬元),就得繳贈與稅。退休理財顧問廖嘉紅(R姐)分享案例,林爸爸借950萬元給兒子買股,年薪百萬兒子3年只還利息,但沒金流證據,國稅局認定應繳70萬贈與稅,如果想要證明是借款,最好準備5大證明,比如借據、銀行轉帳記錄、第三方見證等,才能避免補稅困境。

R姐在臉書表示,林先生為幫兒子家偉繳納股款,在民國102年匯款950萬元到A公司指定的增資帳戶,但國稅局認為,這筆錢是林先生贈與給家偉,應申報贈與稅。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國稅局核定林先生贈與920萬元,扣102年免稅額220萬元後,應納稅額為70萬元。

林先生不服,申請復查,並向國稅局說明這筆錢是借給家偉的,而非贈與。林先生解釋說,家偉想參加A公司的增資認股,但資金不足,看到兒子的困境,林先生決定伸出援手,借給家偉920萬元。

家偉原本預計A公司會有顯著獲利,打算在獲配股利後還款,但A公司獲利不如預期,所以家偉尚未還款。然而,家偉在102年、103年和104年這3年,每年支付15萬元的借款利息,並提供了簽收利息的收據影本。

使用銀行轉帳而非現金交易,這樣可以有明確的資金流動記錄

贈與和借款之間的界線,有時候會很模糊,但兩者的區別非常重要。

◎贈與:是指一方無償將財產轉移給另一方,沒有期望任何回報,這通常是出於愛、友情或其他非商業目的。贈與需要申報贈與稅,因為它被視為一種財產轉移,不只是直接給對方金錢,根據《遺贈稅法》:「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者」也是贈與,要繳贈與稅。

◎借款:則是指一方將資金借給另一方,並期望在未來某個時間點收回這筆錢,通常還會收取利息。貸款是一種有償的財務安排,雙方會簽訂合同,明確還款條件和利率。

國稅局表示,在林先生和家偉的案例中,林先生表示A公司獲利不如預期,獲配股利不多,故家偉尚未還款。經查A公司101至103年度年平均營收淨額及全年純益率均逐年增加,家偉102年及103年獲配A公司股利各為29萬餘元、63萬餘元,事實與林先生所說的獲配股利不多不符。

而且家偉97年度至103年度年平均所得達百餘萬元,亦非無財力償還借款。再加上林先生雖然提供了利息支付的收據,但沒有金流證明。因為缺乏有力的證據來證明這是借款,國稅局依然認定這筆錢是贈與,需補繳贈與稅70萬並加計利息。

如何證明這筆錢是借款,而非贈與呢?最好準備以下5大證明:

1、簽訂書面合同:

確保有一份詳細的書面貸款合同,明確規定貸款金額、還款期限、利率和還款方式。合同應由雙方簽字並經過公證。如果借款是為了購買不動產,可以設定擔保債權,這樣可以增加二等親借款的可信度。

2、定期還款記錄:

保持詳細的還款記錄,包括每次還款的日期、金額和方式。這些記錄應該與合同中的還款計劃一致。

3、利息支付證據:

使用銀行轉帳而非現金交易,這樣可以有明確的資金流動記錄。銀行轉帳記錄可以作為有力的證據,顯示資金是以貸款形式轉移的。

4、雙方的書面聲明:

雙方可以寫一份聲明,詳細說明貸款的背景、目的和條件,並簽字確認。這份聲明可以作為補充證據,支持貸款的說法。

5、第三方見證:

如果可能,請第三方見證人參與貸款過程,並在合同上簽字。見證人的證詞可以增加貸款的可信度。

R姐指出,通過這些措施,可以更有效地證明資金是以貸款形式轉移的,而非贈與,從而避免不必要的稅務糾紛。

※免責聲明:本文獲得《R姐財富方舟-廖嘉紅》授權,文中所提之相關政策和稅率,請以政府公布為準。

#贈與稅 #理財 #股款 #免稅額 #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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