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專之亂專題3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謝方娪台北12日電)理專培養客戶,爭取好感是基本功,雙方建立信賴基礎雖然是好事,但盲目信任恐失去警戒心。消基會說,「親兄弟明算帳」,該親自簽名就到場,徹底了解商品內容並思考切身需求,多點確認與細心,是消費者自己的責任。
銘傳大學金融科技學院副教授兼主任、消基會金融保險委員會召集委員林盟翔提出4大建議。首先,消費者投資產品時,必須清楚目的,知道自己為何而買。
林盟翔舉例,理專招攬時可能提到保本、投資報酬等內容。他解釋,「投資報酬」涉及許多因素、「也不是一聽到保本兩字就覺得不會出事」,而是消費者也必須自問,是否真的了解商品全貌,如果聽完不清楚,可以請對方解釋,同時透過錄音、錄影方式保存下來。
其次,消費者也要思考接收投資資訊的來源是否過於單一。林盟翔解釋,民眾有時候長期過度仰賴單一理專告知的資訊,可能以為就只有這些商品,建議投資資訊來源更多元,如果對商品內容實在不了解,包括消基會、金融評議中心等機構、甚至大學等教育單位,都很樂意為民眾解惑。
林盟翔指出,理專爭議事件發生時,金管會也有列出一些疑似理專挪用客戶款項態樣。民眾有時候跟理專往來多年,可能也會成為朋友,但他提醒「親兄弟也要明算帳」,朋友關係不能變成金融往來的一部分,也不要跟理專私下有其他的資金往來。
他舉例,像是消費者不應該把私人印鑑交給理專保管,該親自簽名的金融相關文件就該親簽,「畢竟每筆投資都是自己付出去的錢」。林盟翔提到,實務上觀察到一些糾紛,有可能民眾當初認為方便起見,找理專代為簽名,但事後當投資產品出現虧損時,雙方就容易引發爭議。
借鏡日本 「科技辦案」鎖定高風險族群
至於科技是否有機會協助減少爭議事件發生,林盟翔認為,台灣可以借鏡日本經驗,藉由科技掌握高齡長者的給付情境。
他以日本監理沙盒案例為例,透過高齡者手機確認位置或支付金額,如果發現使用者跑到平常不會前往的區域,或是突然有大筆金額支出時,銀行會出現警示使交易暫停,需要再打電話做二次確認等,當銀行無法做到第一道防線時,科技工具會自動成為第二道防線,提醒銀行與家屬介入了解。
林盟翔建議,台灣持續深化金融教育,以台灣現有普惠金融指標為例,雖然已經有24項衡量指標,但建議可以把高齡者、數位服務的使用狀況等納入指標內涵,以數位科技協助高齡者在金融服務中掌握主導權,降低詐騙的可能性。
即將上路的五倍券就是很好的金融教育練兵場,林盟翔認為,如果有機會讓更多高齡者有意願且熟練綁定數位服務使用五倍券,不僅免去現場排隊,也可以降低行政成本。這部分可以透過主管機關、消費者保護單位、學校共同合作協助社區鄰里長或其他管道提高長者使用數位綁定的比例,深化普惠金融與高齡者金融教育。
目前金管會為保障高齡者權益,參考學者建議研擬建立高齡金融剝削資料庫。
林盟翔認為,除了建立高齡金融剝削資料庫,分析既有資料分析保障權利外,「預防更重於治療」,在不違背個資法的前提下,應該促進跨部會協作,譬如,彙整金管會、衛福部、聯徵中心等多類型資料,從中交叉分析找出真正需要被幫助、保護的現存高齡被剝削者,以及未來可能被剝削對象,畢竟現在的青壯年也是未來的高齡者,這是全民應該共同關注的議題。
監理改革要打擊大股東痛點 學者呼籲祭出殺手鐧
當理專監守自盜的傳聞一出,總會引起民眾譁然,即便金管會對銀行加重罰鍰額度,也總有網友批評「幾千萬元對銀行而言根本不痛不癢」。
除了消費者必須提高危機意識,銀行業者和主管機關該如何聯手防堵制度破口,台灣金融研訓院金融研究所長林士傑認為,可分為「平時監控機制」與「弊案爆發裁罰」兩面向著手。
平時監控機制,即銀行業應該採取內部跨單位、外部跨銀行的「雙跨模式」,讓查核面向更周全。
林士傑解釋,對內跨單位意指銀行業務單位、風險管理處和稽核單位共同檢視查核,並由稽核成立專案查核。外部跨銀行,則是銀行業者合力監控理專與關聯帳戶,相互監督交錯成牢固安全網絡,有助降低弊端發生。
他舉例,不肖理專挪用款項,多半並不只牽涉自己的帳戶,還包含朋友或家人帳戶,因此可以思考是否能讓銀行間在符合個資法等相關規範下,若有理專已出現不當預警訊號,銀行間可進行限定人或限定用途的有限度查帳或通報機制,進行跨銀行聯防。
此外,林士傑認為,業者應該把理專弊案提升至董事會層級控管,不僅宣示企業對此問題的重視程度,也會讓各部門意識到上層主管高度關切,進而拴緊內控螺絲。
針對弊案裁罰手段,林士傑則建議使出監理殺手鐧,強制涉入弊案的銀行增加作業風險資本計提。
當銀行遭強制增加作業風險資本計提,資本適足率將會下降,銀行必須增資以恢復原有水準,若銀行讓資本適足率下降或穩定度不足,導致國際信評機構給予評等表現不佳,恐怕會影響銀行市場價值,也就是股價表現將受影響。
因應2023年即將實施新巴賽爾資本協定(BaselII),作業風險對銀行的重要性將更強化,日後若有銀行爆發弊案、遭要求增提作業風險資本,對銀行影響勢必加劇,若銀行選擇不增資,就得更嚴格控管授信和金融交易業務規模,業務拓展力道將會受限,恐怕會進一步影響經營績效,帶來更大衝擊。
股價表現疲弱、經營績效減少,可以想見將衝擊股東手中股票價值,股利分紅少了,難保投資人不跳腳;換言之,學者認為,一旦發生弊案,金管會就必須祭出重罰示警,展現零容忍態度,改革從「大股東痛點」下手。
然而,事先防堵勝於事後開罰,林士傑也呼籲銀行業者必須塑造重視「行為風險」(Behavioral Risk)的企業文化。
「過去銀行內部較不重視這個,但目前顯然已成為一種新興銀行風險」,林士傑表示。銀行若不謹慎防範理專弊案,任憑不肖理專將手伸向客戶,對銀行信譽恐是一場最大的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