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大戶申請分期禁止處分不會塗銷

新聞媒體 2020-12-30

針對欠繳鉅額稅款的大戶,中區國稅局表示,如果欠稅人財產已遭禁止處分,即便在強制執行期間申請分期繳稅,也無法解除禁止處分狀態。

中區國稅局南投分局表示,對於滯欠稅款金額較大的欠稅人,在走到強制執行之前,官員表示,無論是國稅局或地方稅務局,都有權通知地政事務所、監理所等單位,對欠稅大戶名下的不動產或車輛,進行禁止處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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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表示,許多欠稅大戶可能會拖到該案已移送行政執行分署,才願意申請分期繳納,但是分期雖然暫緩財產被查封拍賣,卻不代表繳清稅款,欠稅人財產的禁止處分狀態,還是會持續到整筆稅款繳納完畢,或提供相當程度的擔保品,才能申請塗銷財產禁止處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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