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國內生技醫藥產業,台北國稅局表示,當業者與外國企業合作時,在智財授權、委外研發等兩種模式上,都可以享有一定的租稅優惠。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爆發,生技醫藥題材受到市場關注,官員表示,生醫產業的獲利模式特殊,研發工作占重中之重,在產業實務上,常會與外國業者合作研發,資金往來的過程中,目前稅法有提供若干優惠,可讓業者減免扣繳稅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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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國內生醫業者希望自行開發或引進新產品及技術,因而需使用外國營利事業持有的專利權、商標權及各種特許權利,官員表示,在給付權利金時,可以申請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的免稅規定。官員指出,這項租稅優惠需要取得經濟部工業局的專案核准,才可以檢附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向國稅局提出免稅申請。
另一種主要的研發模式,在於委外研發,官員表示,這方面也有現行的法規可以適用,國內生醫業者若是委託外國醫藥研發公司,進行新產品或技術的研發工作,理論上研發的成敗風險是由我國業者承擔,研發成果也是我國內業者享有,所以過程中支付的款項,就屬於研發服務報酬。
支付這筆研發服務報酬時,扣繳稅有什麼優惠呢?官員表示,如果委託研發的外商公司,在我國境內沒有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對方就有資格在款項支付前,向國稅局申請,以淨利率及境內利潤貢獻程度計算來所得額,若申請成功,國內業者支付研發報酬時,扣繳稅款也就可以獲得相應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