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18)日公布第二批次銀行申請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審核結果,新增國泰世華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及瑞士商瑞士銀行台北分行等4家銀行獲准開辦此項業務。
金管會於2020年8月7日訂定發布「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並分二批次受理銀行申請辦理本項業務。去年底金管會已核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及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共3家銀行開辦此項業務。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表示,目前第一核准的三家國銀都已開辦,商品也已上架,亦有客戶申請。
同時,黃光熙也說,銀行局副第二批次受理期間為2021年2月,共計8家銀行遞件申請。經書面審查,並對銀行預定主要業務負責人面談後,計有國泰世華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及瑞士商瑞士銀行台北分行等4家銀行獲准開辦此項業務。
金管會表示,本次獲准開辦之銀行在業務規畫等較佳,並審酌其配合政府重要政策情形,及該等銀行為辦理本業務,在人才培育與配置、商品研發、報價與評價能力、客戶投資風險管理等相關資源或資訊系統之投入,提出相關具體規畫,展現其推動本項業務的理念及願景,有助提升我國財富管理產業競爭力。
同時,為落實高階經理人問責,金管會均要求申請之銀行應建立責任地圖,說明辦理本項業務所涉各項責任範疇之預定負責人。獲核准銀行應設置問責委員會或指定現有委員會負責本業務負責人之問責,倘銀行辦理本項業務發生重大違失時,得透過問責制度追究應當責的督導管理人員責任。
金管會進一步表示,藉由本業務之開放推動我國理財產業服務升級,獲准辦理本業務之銀行可提供高資產客戶客製化解決方案,引進投資組合管理方法及集中度管控機制,透過市場研究及商品研發團隊提供多元化金融商品諮詢服務,並結合信託2.0之家族信託等服務,強化財富傳承顧問諮詢之功能。
同時,金管會亦要求銀行應同步提升文化及治理,從董事會由上而下扮演形塑良好企業文化之積極角色,對於業績目標及薪資獎酬制度應兼顧客戶整體資產管理及長期往來情形,並將違反法規及內部作業程序納入評核機制,以提升人員專業及道德素養,促進產業整體正向穩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