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能股權變更沒有隱匿也沒有圖利立委指控非事實為使風場完工才同意變更已開罰3.5億元
經濟部能源署說明,立委來函索取的資料是2019年、2021年允能風場股權變更的「審查會議」紀錄,經濟部提供後,立委卻以2021年的「諮詢會議」紀錄指控經濟部隱匿資料,但諮詢會議性質、形式均有所不同,並不屬於立委所指的審查會議。
經濟部能源署補充,諮詢會議絕不是秘密會議,因事涉重大公共利益,諮詢會議除邀請遴選審查委員、雲林縣政府及允能公司外,亦邀請國內外融資銀行團等股權變更的利害關係人釐清相關議題。
經濟部能源署強調,風場順利完工發電是最重要的政策目標,允能風場因疫情導致工程延宕、成本上升而有破產之虞。但允能風場已開始建置、安裝多座風機,為避免變成「爛尾樓」,考量疫情、通膨及破產都不是簽約時所能預見,故在防範套利、沒有圖利的前提下,依據股權變動屬於行政契約規範需協商的重大事項,由原遴選委員所組成的委員會審查,確認有助風場完工始同意變更,沒有逾越行政契約。
經濟部能源署補充說明,立委指出諮詢會議紀錄列舉扣除19.2億元履保金、回歸迴避成本購電、撤銷或廢止電業執照等罰則皆是行政契約內涵,在諮詢會議中,主要是針對開發商主張因財務危機而需要引進新投資人的財務說明,如有虛偽意思表示的罰則,並不是後來股權變更的罰則,根本沒有立委提到少罰400億的問題。在股權不再變更的部分,是審查會要求允能提出額外的違約罰則,故允能提出3.5億元保證,承諾原股東wpd不再移轉股權,至於如有違反原行政契約相關規定的罰則,也將在完工併網後一併結算。
經濟部能源署說明,允能風場原股東德商達德集團(wpd)於2021年釋股予法商道達爾(Total)時,即以上述3.5億元保證金承諾不再釋出剩餘股份,惟達德集團於2022年因商業考量,將全球的離岸風電事業全數轉售美商全球基礎建設基金(GIP),允能風場並非個案,但仍違反不再釋股承諾,3.5億元保證金已於2023年沒收。
經濟部能源署再次強調,股權轉移都需經原遴選委員會審查,新加入的美商、日商、歐商均有國際投資實績,並要求履約能力應優於過去才予以同意,目前已完成全數80座風力機建置,預計每年可提供24億度綠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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