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果誤開應稅發票恐補稅

新聞媒體 2020-09-23

生鮮蔬果銷售可免營業稅,但賣家也須額外開立免稅發票,稅局表示,營業人若認為免稅項目的銷售比例過低,欲節省行政負擔,可考慮向國稅局申請放棄免稅資格,照常開立應稅發票。

官員表示,未經加工生鮮蔬果,屬於徵營業稅項目之一,但年初時有間公司進口西洋芹、蘋果等批發零售,賣出蔬果時理論上要開立免稅統一發票,但是誤開成應稅統一發票,發票也實際被業者收下、拿去報稅了。

官員指出,雖然整個過程並沒有短漏報銷售額的問題,但根據財政部過往函釋,賣家還是要主動把生鮮蔬果列入免稅銷售額,並於年終計算調整當年度進項不得扣抵比例、調整補繳營業稅;對買方而言,只要沒有任何不得扣抵的情形,還是可以持這張進項發票申報扣抵,不會被補徵營業稅。

官員指出,如誤開發票沒發現,照常申報進項、銷項稅額,未照免稅規定申報、補繳稅額,恐怕會因進項扣抵錯誤,遭補稅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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