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稅網路申報優先退稅

稅務會審 2023-04-25

5月報稅季又到了,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於今(112)年5月31日前完成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網路申報(含稅額試算服務),可優先列入今年7月31日第1批退稅,申報時如有提供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號者,退稅款當天直撥入帳;未提供存款帳號者,國稅局也會在同日寄出退稅憑單。
該局說明,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退稅的民眾,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將有機會列入第1批退稅範圍,優先在今年7月31日領到退稅款:
一、5月31日前採網路申報(含手機報稅)。
二、5月31日前以稅額試算服務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回復確認案件:電話語音回復僅限納稅義務人於110年度結算申報以本人帳戶成功完成繳(退)稅,且111年度亦選擇沿用該帳戶辦理退稅者。
三、5月10日前向納稅義務人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之分局、稽徵所,以稅額試算服務紙本回復的退稅案件。
該局特別提醒,往年民眾於5月10日前採用二維條碼及人工申報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之分局、稽徵所完成申報者,可列為第1批退稅。但為推廣網路申報,自今年5月起,採用此二類申報退稅案件一律列為第2批退稅,必須等到今年10月31日才退稅,建議習慣使用二維條碼及人工申報的民眾,改以網路或手機報稅,可提早在7月31日拿到退稅款。
該局最後呼籲,請民眾多加選擇以存款帳戶直撥(轉帳)退稅,只要填妥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於金融機構或郵局的存款帳號,退稅款即可儘早自動撥入指定的存款帳戶,省時、便利又安全,也不必擔心退稅憑單遺失、忘記兌領或遭被冒領。


新聞稿聯絡人:徵收及資訊組周組長 06-229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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