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時序進入12月為民眾善用免稅額辦理贈與財產旺季,財政部於113年11月28日公告114年度贈與稅課稅級距金額已予調高,惟免稅額仍維持244萬元。
該局說明,因應消費者物價指數連動調整,現行贈與稅課稅級距金額,因自106年5月12日修正生效後,累計至113年10月底,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達12.42%,已達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2條之1規定應調整標準,因此114年起,依上漲程度調整,贈與稅稅率10%級距上限提高為贈與淨額2,811萬元,無累進差額,稅率15%級距上限提高為5,621萬元,累進差額為1,405,500元,超過5,621萬元者稅率20%,累進差額為4,216,000元。至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元,自上次110年11月24日修正生效後,漲幅未達調整標準,未予調整。
該局舉例說明,甲君114年贈與子乙君3,000萬元,需繳納贈與稅額為275.6萬元〔贈與淨額(3,000萬元-免稅額244萬元)x稅率10%〕,相較113年相同贈與淨額需繳納稅捐為288.4萬元〔贈與淨額(3,000萬元-免稅額244萬元)x稅率15%-累進差額125萬元〕,甲君可減少贈與稅額負擔12.8萬元。
該局呼籲上述公告金額適用於114年發生之贈與案件,請納稅義務人留意贈與發生時應適用之規定,如仍有不明瞭之處,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以維護自身權益。
(聯絡人:遺產及贈與稅二股 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630)
更新日期:113-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