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總處:107年度綜所稅一成六申報戶負擔九成三稅額

新聞媒體 2021-01-08

主計總處引用財政部初步統計指出,107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其實是少數人繳的,一成六的申報戶負擔九成三稅額。

20/80法則在綜所稅上也說得通,20/80法則是指20%的人擁有80%的財富,而在綜所稅負擔上,更甚於20/80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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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綜合所得稅重不重?主計總處引用財政部初步統計指出,有效稅率只有4.2%。107年度綜所稅申報,所得總額是6.2兆元,總計稅負是2,587億元,有效稅率只4.2%。

絕大多數人覺得稅負尚可承擔,107年度綜所稅申報戶共630萬,近八成四申報戶(527萬戶)適用零稅率或 5%最低一級的稅率, 繳稅188億元,僅占繳稅總額 7.2%。平均每戶繳稅約3,500元。

但少數人會覺得稅很重,一成六的申報戶負擔九成三稅額,約102.7萬戶繳稅2,399億元,平均一戶繳稅23萬多元。其中適用40%稅率者繳稅1,136億元,占總稅負的43.9%。適用40%最高一級稅率不到申報戶的1%,僅0.7%、4.1萬戶,平均每戶繳稅277萬多元。

所得淨額在千萬元以上者計有6000戶,占比只0.1%,這6,000申報戶繳了568億元的綜所稅,占總稅負21.9%。平均每戶繳稅94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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