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近日公布最新境外資金專法統計,兩年期專法邁入第19個月、施行期間僅剩五個月,惟最新單月申請案件數僅23件、申請匯回金額為22億元,相較首年規模大幅縮水。實質投資方面,經濟部統計,多為台商企業回流擴廠、投資設備與技術,投入產業以電子資訊業258億元最多。
境外資金專法自2019年8月15日上路,累計至2021年3月14日,已有1,128件申請案,申請匯回金額為2,372億元,其中有1,068案、約2,303億元資金實際匯回台灣,按匯回金額而言,有四成為個人、六成為企業,顯見台商企業為資金回流主要動能。
2020年8月15日資金專法邁入第二年,申請匯回案件數僅新增106案、金額約206億元,境外資金專法第二年平均每月申請金額為29.4億元,相較首年平均每月180.5億元規模約減少八成,顯見專法第二年初期較少台商申請適用。
由於台商首年適用8%稅率、第二年適用10%稅率,若申請實質投資,可再核退半數稅款,稅率可降為4%、5%。財政部官員認為,在首年回台資金中,約四成以上都是最後兩個月回台、趕搭末班車,第二年可能也會有類似情況。
工業局表示,目前資金專法匯回案件中,有302件申請實質投資、金額達795.2億元,其中13億元為間接投資、782.2億元為直接投資。官員認為,目前大概有1/3匯回資金轉做實質投資,符合原先預期。
經濟部統計,實質投資多為台商企業回流擴廠、投資設備與技術,以電子資訊業占32.4%、258億元最多,金屬機電業173.4億元居次(21.8%),民生化工業161.7億元居第三(20.4%),其他業別合計約189.1億元(約23.8%),間接投資為13億元,則占1.6%。
規模方面,1億元以下共有165案居冠、1億~10億元有121案居次,逾10億元案件則有16案。以地區分布狀況而言,北部投資案約為四成、中部地區為三成,南部為兩成,東部與跨區域合計約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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