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4供施工人員住宿或辦理工務之租金等其進項稅額准予扣抵

最新法令 2021-06-18
營業人為工程施工或油礦採勘需要,於工地搭建臨時房屋或在工地附近租賃房屋供施工人員臨時住宿或辦理工務使用,該房屋租金、水電費、瓦斯費等核屬供業務上使用之貨物或勞務,其進項稅額依法應准予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財政部75/11/07台財稅第7577198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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