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金案蔡友才輕判9個月

新聞媒體 2020-11-29

兆豐金控前董事長蔡友才因為鑒機及紐約分行被裁罰,先前遭檢察官求處重刑12年,台北地院判決27日出爐,僅以文書及董事會相關程序等登載不實被求處有期徒刑9個月,並可易科罰金,對此蔡友才在接到媒體電話時回應,感謝各界對他的關心,會在收到判決書後,和律師研究將如何再提出上訴。

至於其他包括檢察官求處內線交易、背信、以及兆豐銀的追加告訴營業秘密洩露等罪,台北地院一審時則全部判決無罪,對此蔡友才也感謝法官還他清白,他也指出,當初離開兆豐銀時,所帶出的報告全部都是對外公開的資料,包括媒體新春記者會上的簡報檔等等,絕非秘密資料。

蔡友才因紐約分行被美國DFS裁罰鉅額罰金,加上前總統夫人周美青曾任兆豐銀法務處長,因此當時在2016年甚至在政治圈引發兆豐銀是否為國民黨前總統馬英九洗錢的質疑,也使蔡友才遭檢調求處重刑、被羈押將近半年,但經過二年多來多方政治勢力的追查,兆豐銀完全與洗錢無關。

四年多來金融圈關心蔡友才的業者不少,蔡友才也感謝友人對他的支持,包括判決出爐後不到半小時,手機就有逾百封關懷慰問簡訊。

至於遭到法院判決求處9個月的有期徒刑部分,蔡友才回應,尚未看到判決書內容,要等收到之後再進一步研究,初步只知道與董事會是否召開等情節登載有出入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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