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擊最小影響的棧橋卻提出破壞更大的海管案令人難以理解
台灣中油指出,計算海管影響藻礁的面積,是依據中油調查海底礁石分布範圍至離岸1.2~1.7公里,及過去中油對海管的施工經驗推估所致,台灣中油不解,若護礁聯盟連棧橋橋墩0.4公頃的水下礁石影響面積都不接受,不允許讓影響最小的棧橋有立足之地,為何可以雙重標準,自己提出破壞藻礁更大的方案?
至於張譽尹律師,在臉書上引用2007年中油鋪設通霄到大潭的海管,經過觀新藻礁區,當時中油評估海管影響觀新藻礁的面積是0.06公頃,就認為現在台北港方案海管影響藻礁的面積應該差不多,台灣中油提醒,13年前各界對於藻礁的認識,不若今日對於藻礁分布範圍的調查詳盡,0.06公頃是當年對於藻礁分布範圍僅離岸150公尺計算,如今中油調查海底礁石分布範圍至離岸1.2到1.7公里左右,但這個結論提案方始終不願承認,甚至仍然認為藻礁分布至外海5公里,如果依照護礁盟藻礁所宣稱的分布5公里計算,則海管方案破壞藻礁面積公頃,破壞程度只有更多不會更少。
依據中油的經驗,海管鋪依離岸遠近的程度,各有不同工法,海管影響藻礁面積,並不能只算海管管口的直徑,還必需要打足夠寬度與深度的溝槽,才能放置相關機具來進行作業,所需作業寬度至少一、二十公尺,就算潮間帶為減低對藻礁的影響,以打鋼板方式來作業,深度至少也要4~5公尺,離岸較遠則管溝深度更深,台灣中油高度懷疑,提案方是否對於所經路線的地質狀況有足夠的了解,並且對於工法有足夠的認識,還是只是在紙上畫一條線,就決定海管的鋪設路徑?台灣中油表示,與橋墩方案相較,海管方案反而將會挖除很多藻礁。
台灣中油還是要呼籲,三接沒有蓋在藻礁上,潮間帶的藻礁都已經保留,實在不應讓減煤、減碳的時程延宕,致使國人對減空污的期待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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