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技條例即將在年底落日,立法院20日進行朝野政黨協商,各黨團對於生技醫藥產業、公司定義仍然有意見,因此決保留至院會中表決,其餘租稅優惠延長十年、投資抵減率降為25%及新增設備抵減,都達成高度共識,21(今)日將拚三讀。據悉,綠營黨團主張新增創新技術平台,傾向會限縮範圍聚焦在生技新藥、再生醫療及新劑型製劑為主。
立法院20日由立法院長游錫堃召集朝野政黨協商,其中黨團立委針對第四條生技醫藥公司、產業等定義仍有歧異,因此保留至三讀時表決。
其餘投資抵減部分,經過財政部說明,因生技條例2006年訂定時,營所稅率為25%,營所稅率現已降至20%,抵減率應相對調降,且產創條例抵減率只有15%,生技給25%,相當優惠,最後敲定生技產業研發支出,可於支出金額25%限度內,自有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年度起五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另外,第七條為鼓勵生技醫藥公司創立或擴充,讓法人股東投資生技新藥公司,可就其投資金額抵減取得股票價款20%扣抵營所稅,不過法人股東每年可抵減總額,以不超過該公司當年度應納營所稅額50%為限。
值得注意的是,民進黨團提案將創新技術平台納入租稅優惠適用範圍,希望讓國內藥物技術平台或小型生技公司也有機會享受優惠,相關適用範圍,其他黨團仍然有意見,將待最後表決一併處理,不過可望參照國民黨所提未來將逐步納入精準醫療、再生醫療等,確保資源分配。
據悉,朝野黨團初步傾向擬限縮範圍在生技新藥、再生醫療及新劑型製劑,以免範圍太過寬鬆。
在個人投資方面,為鼓勵個人資金投入生技醫藥產業,各黨團對於引入資金意見一致,未來個人股東現金投資未上市或未上櫃生技醫藥公司,同一生技醫藥公司達到100萬元以上,取得新股且持股滿3年,可就投資金額50%限度內,當年度起2年內減除所得額,最高500萬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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