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16學校接受職業訓練局委託辦理職業訓練取得之收入免徵營業稅

最新法令 2021-06-18
○○高級職業學校接受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業訓練中心(編者註:現為勞動部勞動發展署OO分署)委託辦理職業訓練取得之收入,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5款規定,應予免徵營業稅。(財政部98/07/06台財稅字第0980027213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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