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傳承財產給下一代?贈與、保險、繼承哪個好,各有哪些優缺點?信託又是什麼? (來源:Dreamstime/典匠影像)
撰文者:吳孟玲、林李達、劉德鏞
精選書摘 2025/01/09
摘要:
- 傳統的贈與方式雖有年度免稅額優勢,但常見長輩因太早過戶,失去財產掌控權,甚至人財兩失。
- 保險與繼承,雖然是常見的傳承工具,但前者可能遭課贈與稅,後者則有特留分限制和遺產稅負擔。
- 信託制度結合傳統傳承工具的優點,並能與安養資源結合,成為兼顧「養老防兒」和「財富傳承」的新選擇。
接到不少爺爺奶奶因為太早把房產過戶給孩子,後續因各樣因素,最後人財兩失。
也曾接到夫妻離婚,其中一方以為用保險規劃,受益人寫未成年子女就足夠了。結果人死之後,因為孩子歸對方監護,錢也全進入對方口袋了。
也曾遇到無為而治隨緣型,結果房子要繳高額稅負,孩子根本無福消受。
下面將過去比較常見的資產傳承方式,整理如下:
1.贈與
這是父母長輩很常用的財富傳承方式,自2023年起,每人每年贈與免稅額調高為244萬元,若父母每年都贈與子女免稅額的上限,確實能達到某程度上有效的節稅。
優點:
每年都有贈與額度,多年下來可傳承高額資產且不必繳稅,適合長期規劃用。
缺點:
資產過戶後父母失去掌控權,可能發生子女闖禍,而財產被強制執行,或者子女不孝拿了財產不扶養,甚至出現揮霍無度的情況。
2.保險
由於保險理賠金中的「身故保險金」未列入被保險人的遺產中,也不列入受益人的基本所得,且保險受益人的填寫並不受《民法》特留分限制,能按照被繼承人的意願,將資產傳承給想傳承的人,可謂是財富傳承的好工具。
優點:
因身故保險金不列入遺產、一定額度內也不會向受益人課徵所得稅,且某程度不受《民法》特留分的限制。
缺點:
因「實質課稅原則」,國稅局針對8種投保情形(例如:躉繳投保、重病投保等),認定課徵贈與稅,因此被繼承人需提早準備傳承計劃,且此部分資金較無彈性運用空間。
需留意的是,並且不少保險理賠後,因無配套理財規劃,受益人無法妥善保有和運用。
3.繼承
生前訂定遺囑,或者完全沒有遺囑,是目前最多人用於傳承資產的方式。
優點:
生前有遺囑的,可以大部分照遺囑人自己的意思做規劃。
缺點:
遺囑的訂定有特留分的規定。並且因為繼承人需先繳完「遺產稅」才能繼承遺產,在實務上不少子女沒有足夠現金繳納遺產稅,反而讓遺產成為另一種沉重的壓力。
傳統常見的幾種傳承工具(贈與、保險和繼承)各有其優缺點,但是否能兼顧「養老防兒」和「財富傳承」,不得不說,在某程度上確實不足。
在歐美已超過百年的「信託」開始在我國盛行,政府甚至推動起「信託2.0」,讓信託不只結合上述傳承工具(贈與、保險、遺囑),資產傳承能更有效的按照父母的計劃來執行,如遺囑信託、安養信託、子女保障信託、保險金信託……。
此外,更讓信託可以跟各種安養資源結合(例如:金融單位,安養機構,不動產等) ,期待財富傳承也能安養和幸福傳承。
*本文摘自PCuSER電腦人文化《遺產、信託、繼承》
責任編輯:倪旻勤
核稿編輯:陳瑋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