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營利事業如有給付薪資、租金,也要申報扣(免)繳憑單

稅務會審 2021-01-01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竹山稽徵所表示:小規模營利事業如果109年度有給付薪資、租金等支出,仍應於110年1月1日起至2月1日止向國稅局申報扣(免)繳憑單,以免漏報受罰。另每次給付租金依扣繳率10%扣繳之稅款達2,000元以上者,尚需於給付時扣繳稅款並向公庫繳納。


民眾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竹山稽徵所服務管理股 黃婉美 
聯絡電話:049-2641914轉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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